富源2千余名新农合患者获大病保险补偿
2015-04-30 16:05:24 来源:富源县
为做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这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 ,减少参合人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富源县实施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为群众再设一道保障线。截至目前,富源县新农合共有2187名参合患者获得大病补充保险扶助10067248.27元,平均每人次兑付4603.22元,大大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就医压力。
富源县从2013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资金实行市级统筹,从新农合基金中统一为参合群众每人交纳30元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纳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由县财政从新农合资金中将保费汇划到市财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再由市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卫生局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规定按期拨付给承保公司。
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所需材料和流程是:患大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结束,办理大病保险补偿时,需要带齐以下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合作医疗证、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诊断证明、新农合报销凭证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所属县(乡镇、街道)合管办申报大病保险。在合管办收集参合人理赔资料完整、正确的前提下,自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完成费用的审核确认,并上报审批和支付赔款。(张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