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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工业企业“抱团过冬”

2015-04-13 14:56:34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针对当前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强化企业服务、加强工业产品促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增强工业企业发展动力,力促工业企业“抱团过冬”。

  为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活动,该县实行县级领导、部门挂钩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企业和部分困难企业,继续深入开展企业“五访五帮”活动。“五访”,即:访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访企业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创新情况、访企业和谐稳定和职工生产生活情况、访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和生产要素保障情况、访企业发展思路和发展计划安排情况;“五帮”,即:帮助企业树信心、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改革发展。实行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工业企业和重大工业项目中存在的立项、土地、环评、资金等问题进行收集、梳理、分类汇总,提交县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督办。开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县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同步受理、同步介入、同步审查,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确保工业企业项目快速审批、快速落地。

  为加强工业产品促销,该县对工业产品进行促销奖励。对全县除烟草、石化外,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且产品产销率不低于9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4年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在10%—15%的,奖励10万元;增幅在15%—20%的,奖励20万元;增幅在20%以上的奖励30万元,同时要求销售收入和上缴税金同步增长。鼓励县域内政府性和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县内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重点是钢材、水泥、玻璃、镀锌钢管、镀锌铁塔、墙地砖、透水砖、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品,尽可能拓宽工业产品销路。

  该县切实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按照企业贷款“确保存量不减、力争增量增加”的原则,建立银、企双方信息共享、行动统一、融资多元的共进共退机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单方面下调企业贷款级次、不出现系统性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落实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执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管理规定;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收取企业履约保证金等其他额外费用等规定;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流程和时限;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暴力收贷等违法行为。设立工业企业发展基金,建立政、银、企共同参与的联合处置、联合信用担保机制,集合县财政预算资金、基金收益、社会募集资金,设立工业企业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帮助解决银行贷款到期“调头”,帮助企业转贷应急。同时,积极鼓励企业加大培训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债券,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信托产品、民间筹资等多种方式从债券市场筹集资金。

  该县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暂缓征收困难企业社会保险,在确保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拨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允许缓缴应由企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确属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向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缓缴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出具暂时经营困难企业认定证明,由业务经办部门逐级向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批,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执行。延期交纳困难企业应缴税款,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纳税人确实存在特殊困难不能按期交纳税款的企业,由纳税人(企业)向县税务部门提出延期交纳申请,经县税务部门报市税务部门审批同意,报省税务部门备案后执行。对全县各部门涉企的煤炭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实行免交一批、减交一批、缓交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