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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对配套《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的10个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

2015-04-08 10:08:00   来源:陆良县   
  为保障《云南省曲靖城市管理条例》2015年5月1日起顺利实施,推进陆良县城市管理法制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创建安全、有序、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2015年3月30日下午,由县住建局主持举行《陆良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陆良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陆良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办法》、《陆良县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陆良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陆良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陆良县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陆良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陆良县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陆良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办法》共10个管理办法(草案)的听证会在陆良县圣邦酒店五楼中会议室召开。

  听证会邀请了规划、公安、农业、环保、交通等部门代表以及2名县人大代表、2名县政协委员和12名群众代表共27人参加,并设有旁听席,陆良电视台、曲靖日报等相关媒体参会。听证会上,县住建局陈副局长对10个配套管理办法听证稿进行了陈述,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县住建局陆局长表示,将认真梳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10个管理办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以便制定出更  加合理、更加完善的政策规定,依法报请县政府、县人大审议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