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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015-04-02 15:43:50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办 宁德建   
      为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宣威市按照省、曲靖市的要求,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刀刃上。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进度。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对上级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本级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明确下达时限。加大统筹力度,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执行的时效性,切实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和沉淀。对预算已确定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计划及时组织实施。年初预算尚未细化的项目资金,要求当年6月底前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超过当年9月底仍未落实的,原则上收回财政统筹用于其他亟需的项目;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亟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
       二是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力度。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定期对结转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超过1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统筹安排,逐年压缩本级财力安排资金的结转结余规模。从2015年起,凡结转超过2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一律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统筹用于年度预算编制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三是强化国库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控制核算规模。从2015年起,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严禁违规采取权责发生制方式虚列支出。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外,凡在总预算会计中采取借记“一般预算支出”、贷记“暂存款”科目方式核算的,一律按照虚列支出问题处理。对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项,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全面清理财政专户。积极清理财政暂存款,按照资金性质分类研究处理办法,应作为预算收入缴库的及时缴库,应调入平衡预算的及时调入预算。认真组织财政对外借款清查,通过通知追缴、预算扣款、列支核销等方式,着力清理财政暂付款,并在清理化解的同时,积极制定加强财政往来款项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全面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四是强化收支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落实全口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和《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非税收入的收缴。强化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缴库管理,执收单位禁止设置收入过渡性账户,实现非税收入直接缴入非税收入结算户,并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缴,严禁采取各种方式虚列收入或应计未计收入挂往来。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编制3年滚动预算。对列入3年滚动预算的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一旦下达就能实际使用,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资金,要及时调剂用于规划内的其他项目,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