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300余人接受《新环保法》培训
2015-02-15 08:27:38 来源:
2月6号,陆良县组织县内各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环保法》。
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骆德刚在会前做动员讲话时要求参训人员要充分认识新《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学以致用,认真履职,切实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强源头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排查事故隐患,加强事故防范,弥补监管漏洞,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县直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铁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非法行为,保持环保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环境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
会上,市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栾云春重点围绕当前环境形势、指导思想以及新《环保法》的政策亮点、关键条款等方面,由事实导入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全面透彻地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诠释。
参训学员表示,通过培训,全面、系统了解掌握了新《环境保护法》内容,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