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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5-01-29 16:58:58   来源:宣威市人社局 刘如意    
         今年1月1日起,宣威市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926元/月,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去年上调15%。  
         1月1日起,宣威市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定为926元/月。提高后失业保险金仍然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的月均缴费工资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比较后核定。已参保的失业人员若是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则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