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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免征小微企业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5-01-22 17:03:18   来源:宣威市财政局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通知,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或暂停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性事业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宣威市国土局征收的征地管理费将被取消,采矿登记费暂停征收,对国土、住建、农业、质检、环保5个部门的6个收费项目实行免征,包括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国内植物检疫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
        根据往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状况及今年的经济形势预测,取消、暂停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每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000万元,对激发企业活力,改善市场环境起到重要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防止以经费不足为由出现乱收费。(许聪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