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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015-01-19 16:42:21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日前出台了《马龙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县、乡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以此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该县出台的《马龙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要求县、乡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建立涵盖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该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激励措施,县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对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惩。认真贯彻落实《马龙区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的奖励规定,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生产作业一线设置举报电话牌,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该县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学习培训、安全检查、考核、督办、通报、约谈、新闻发布等制度,县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县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由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预警会议。县、乡两级建立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要领导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安全生产调研检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重大问题亲自负责,亲自督办。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部署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分析两次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善检查记录和工作台账。

  该县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在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科学发展观综合考评中,安全生产分值应不低于总分值的10%,把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较大事故控制起数、重大及以上事故“零控制”作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考核指标。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单项考核项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履职情况述职和量化考评,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县、乡党委明确1名班子成员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县、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各乡(镇、街道)每年确定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单位、督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县级以上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责任领导,限期整改销号。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新闻发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柳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