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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重点推进东岭森林公园规划设计和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015-11-30 16:26:14   来源:   
       富源县东岭森林公园建设是县委、县政府"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东岭森林公园能充分发挥县城东部区域的生态屏障作用,富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将东岭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列为1号议案。议案交办后,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提案办理责任副县长戴桃玲精心组织安排,县林业局与涉及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推进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的筹备和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一、完善建设管理机制
       富源县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富源县加强东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东岭森林公园拟规划建设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明确了东岭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面积为85817亩,从2016年1月1日起每年由县财政按10元/亩的标准落实管护经费给涉及范围的中安街道办事处、胜境街道办事处和后所镇人民政府,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按照 "九无"的保护管理目标,实施重点保护和管理。
        二、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富源县林业局及时安排县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中安中队对东岭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毁林开荒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同时加强对巡山护林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了野外火灾隐患、旅游垃圾污染和人为对野生动植物的破坏。
        三、推进规划编制进程
       县人民政府加大投入,推进东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召开2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县财政负责筹集东岭森林公园规划编制及省级森林公园报批工作经费,规划面积为75000亩,安排县林业局按照政府招标的形式邀请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单位做好东岭森林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报批为省级森林公园,批准后按照总规的要求稳步推进公园建设。
       富源县扎实推进东岭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将有效改善县城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有效增强生态环境恢复能力,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态安全,为实现宜居山水园林城市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