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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追偿工作

2015-09-23 09:19:07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履行基金垫付和追偿的工作职责,按规定做到“应垫尽垫,应追及追”。
     一是积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交警、卫生、殡葬、监狱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多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切实解决对接难的问题。二是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结合责任人的家庭经济条件的实际,对于过于贫困的责任人,采取放宽还款期限的原则,以减轻责任人的生活压力心理压力,充分体现基金的公益性。三是着力落实追偿任务。认真宣传讲解《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动到云南省第四监狱联系服刑人员签订还款协议,使追偿共作落到实处。
     今年4月,救助中心开展了曲靖市第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肇事逃逸案件追偿工作,及时签订了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