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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科学推进 谱写“森林马龙”建设新篇章

2015-09-16 08:41:49   来源:    

        今年以来,马龙区委、县政府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加强生态建设的系列要求迅速作出部署,坚持“生态立县”战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在全县开展“森林马龙”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在“种”上“见实效”,在“管”上“下功夫”,在“用”上“做文章”,坚持做到“广种、严管、活用”,努力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家园。

        党政齐抓,高位推动。马龙区成立了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21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11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也都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月初以来,马龙区委、县政府及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反复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马龙区“森林马龙”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锁飞就《方案》作了重要批示。6月1日召开了“森林马龙”建设县、乡、村三级干部动员大会,成为曲靖市自开展“森林曲靖”建设以来,首个由县委、县政府亲自安排部署林业工作的县份。7月7日至8日,召开了“森林马龙”建设推进会议。近2个半月时间,马龙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17次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森林马龙”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共召开研究部署“森林马龙”建设会议225次,各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检查314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精心规划,科学推进。马龙区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分别制定了“山系”、“水系”和“路系”的植树造林规划,县国土资源局制定了“采空区”恢复造林规划,做到家底摸清、规划先行。计划2015年完成 “路系”、25个“美丽家园”示范村和张安屯街道辖区所有新植任务,完成全县应植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任务;2016年完成“水系”、机关庭院绿化和退耕还林林果种植任务;2017年完成城镇、村庄面山和“采空区”恢复造林,并全面实施补植补造,统一组织验收。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2.9%提高到50%以上,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53.7%提高到62.3%以上,分别上升7.1和8.6个百分点。
         明确主体,细化任务。马龙区各级各部门坚持市场化的思路、产业化的办法,按照“谁造林谁拥有,谁经营谁管护”的原则,大力倡导义务植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绿化积极性,自觉参与植树造林。明确责任主体,不栽“无主树” ,不造“无主林”。国有林场的补植补造由林场负责;集体林地的补植补造由所属村组负责;工矿、企业依法使用林地的补植补造由企业主负责;均山到户林地的补植补造由林权持有户负责;租赁、流转林地的补植补造由林权持有人负责;采石、采沙场和尾矿库的补植补造由所属经营者负责;人为因素造成毁林的由当事人负责补植补造;机关单位的补植补绿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责任主体紧紧围绕一条路、一条河、一座山、一个村、一个林权户、一个机关单位“六个一”的范围,结合自身实际,全部实行“满栽满插”。
        造管并重,确保质量。马龙区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的原则,制定了《“森林马龙”建设树种选择建议》,指导造林主体,千方百计提高植树造林质量。如今,从城镇到乡村,从道路到山头,从河道到水库塘坝,到处都是植树造林的火热场景,持续掀起一轮又一轮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热潮。截至目前,累计植树1092.4万株,完成人工造林7.2万亩,补植补造9505亩,封山育林16.4万亩,群众投工投劳17.1万人次。马龙区围绕“栽活树、长势好”的要求,把科学营林理念贯穿到造林绿化的全过程,组织县乡技术人员分片包干,开展现场指导和服务。加大林政案件查处力度,挂牌成了10个乡(镇、街道)森林警察中队,公开招聘森林辅警51名。近两个月来,依法依规查处涉林案件203起,处罚165人,治安拘留32人,刑事拘留2人,罚款24.2万元,清理私开乱挖693户、面积1920.2亩。疏堵结合,妥善解决烤烟燃煤问题,制定下发了《打造森林马龙发展生态烟叶实施方案》,县烟草公司与农户签订《告烟农通知书》2万余份,新培育烤烟用煤经营户118户,农户储备烤烟用煤达6.8万吨。
        宣传有势,氛围浓厚。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广泛宣传,“森林马龙”建设工作深入人心,得到了全县上下的一致认可和积极支持,全面营造了植绿、护绿、爱绿、兴绿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马龙区各级各部门粘贴或书写固定标语683条、发放宣传资料6.6万份、告农户通知书5万余份;在市、县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72次;报刊宣传77篇、网络宣传170条、广播宣传1.4万次;县电视台专门设置“森林马龙”建设专题报道;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印发工作简报和进度专报11期,第一时间通报了工作动态;各乡(镇、街道)411个村制定或修改完善了包含有“森林马龙”建设内容的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