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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五规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2015-08-25 16:54:51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制定规范标准。统筹考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按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规范认定条件。做到以家庭为单位施保,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的三个基本条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科学准确、公平、公正。三是规范操作程序。通过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核对程序、民主评议程序、审批程序、公示程序、资金发放程序等实现“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的目标。四是规范动态管理。采取定期报告、入户核查、抽查等各项行之有效地方法做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五是规范政策衔接。通过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促进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完善低保工作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县财政按本级配套城乡低保经费总额的3%纳入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