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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拧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阀”

2015-07-16 16:02:58   来源:   
陆良县拧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阀”  近年来,为了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陆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教育、基金监管、督促检查等有效措施,拧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阀”,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财务工作、基金管理、信息工作、业务往来、稽核监督6个方面的内控制度;建立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基金四方对账制度、工作挂钩负责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各级经办机构业务流程和经办人员岗位职责,让各项制度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驾护航”。
抓教育学习。陆良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坚持把法制和廉政教育纳入日常性工作,组织学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通过“以案示法”,让工作人员从犯罪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同时,对各岗位业务进行“漏洞”分析,防止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基金安全。
抓监督管理。对基金收缴、养老金发放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控制,防止养老保险基金“跑冒滴漏”。保费收缴期间,县经办机构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巡回检查,实行保费收缴“10天一通报制度”,督促基金及时入库,避免贪污、挪用等现象发生;保费收缴结束后,县、乡、村(社区)层层做好对账工作,确保钱账相符;养老金发放工作,狠抓村级协办员工作责任意识,按时上报死亡人员情况,及时停止待遇发放,加强信息比对和接受群众举报,三年共核实追回重复领取和冒领养老金9.55万元,涉及731人。
抓保值增值。优化结存基金存储结构,享受银行存款优惠利率,增加基金利息收入,是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到2014年底,基金总收入2.87亿元,总支出1.2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1.63亿元,已存定期1.5亿元,其中:5年期4千万元、3年期2千万元、2年期2千万元、1年期7千万元。
抓自查自纠。2014年12月,按照属地管理和层层负责的原则,开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大检查,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出现的保费错记、漏记、少记和重复领保、死亡不报现象,为确保工作不走过场,还逐级签订了基金安全检查承诺书。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