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富源县五项举措强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监管

2015-04-07 10:06: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细化明确补偿对象,细化了集体林和个体林类型,详细统计并进行登记造册。二是细化集体林、个体林补偿资金兑付方式,属集体林补偿用于公益事业的,统一拨至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进行监管核算。属个体林补偿资金的,由财政所全部通过“一折(卡)通”或转卡方式兑现给林权所有者。三是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公开,集体林补偿费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时,先按照“一事一议”程序填写《集体林补偿费使用情况表决表》和《集体林补偿费使用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按相关审批程序办理使用资金。四是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按月检查护林员出勤、巡山情况和实地管护成效,年度发放管护费70%,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发放30%部分。五是加强检查和总结报送工作,每年对制度建立、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月向县级报送补偿资金的兑现和使用情况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