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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六举措强化公务用车管理

2015-02-26 09:57:38   来源: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节能降耗,宣威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采取六条措施,严管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实行标识管理,除了按要求张贴全市统一的公务用车标识外,公务车辆前面和左右两侧喷有明显的交通执法标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安排专门停车位,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定点停放。

  公务车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公务车相对固定到股室或局属单位使用的,由相关股室和单位协助管理。

  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和档案。成立小车班,建立公务车出勤、维修、加油、保险、保洁、事故处理等台账和档案,加强公务车日常管理。制作两块公示牌在小车班门口,对公务车的出勤时间、目的地按天公示,行驶里程、油耗按月公示,接受驾驶员和干部职工监督。

  完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保洁制度。公务车报修,500元以内的由小车班长签批,500—2000元的由分管副局长签批,2000元以上的由局长签批,财务科按期结算。

  严格执行驾驶员行车奖惩标准。公务出车,不论长短途,对驾驶员按每公里5分计发补助;安全行车1公里,发给安全奖1分,年底按里程表计算报销。行车肇事的,经交警部门认定,主要责任是驾驶员的,取消全年安全奖;次要责任是驾驶员,取消半年安全奖;驾驶员无责任的,安全奖照发。驾驶员违反交通行为的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

  严格公务车使用登记、停放、封存制度。使用公务车辆必须进行登记,返回后及时到单位指定位置停放,下班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在指定位置封存,驾驶员和门卫负责做好公务用车安全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停放的,一次扣驾驶员行车补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