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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4个

2014-12-05 10:44:32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方式,发挥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作用,就近就地化解劳动争议,避免和减少乡镇、企事业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按照上级要求,在全县依法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4个。

  当前,随着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上升态势,集体劳动争议增多,处理难度加大。为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争议处理方针,马龙区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10个;在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9个;在云南曲靖呈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马龙区明龙焦化有限公司、马龙区天恒工业有限公司、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个,负责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各调解委员会都做到“五有”:有调解组织名称(标识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文书及记录簿、有统计台账。今后企事业单位职工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以到相应调解组织请求帮助调解处理。   缪朝成 范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