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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成立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4-11-20 10:39:00   来源:陆良县   
  11月7日,陆良县召开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成立会。
  副县长胡家礼、县公安局局长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授印,并为受聘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他要求,各位顾问要积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发挥参谋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建言献策,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和纪律意识,恪尽职守,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必须合法、准确、客观、全面。他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的聘用工作,并且纳入法治陆良创建的考核内容之一。
  同时,他希望,各参会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级政府和本单位的法律顾问聘用工作,要把它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有力抓手,在重大决策论证等问题上,充分重视和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实现重大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推进我县法律顾问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县政协副主席太文华及首批法律顾问出席会议。
  据了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县人民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受县人民政府法律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