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高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旗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注重实效,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不断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该县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县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规范志愿者招募,加强志愿者日常管理,依托云南青年志愿者注册平台,注册志愿服务站(点)37个,注册志愿者1.2万余人,并为每名志愿者配发《马龙区志愿服务证》,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点点滴滴,由服务单位给他们评定,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志愿者”的重要依据。同时,以需求为导向,根据社会、社区及居民的实际需要,由各级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该县建立服务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等,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运行,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提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建立了《马龙区志愿服务制度》,要求所有志愿服务站(点)遵从“党政需要时要开展志愿服务、社会需求时要开展志愿服务、群众需要时要开展志愿服务、每逢重大节日要开展志愿服务”“四要”原则。坚持培训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由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激发工作活力,增添内生动力,确保活动质量,在县志愿服务队内部建立以参与服务的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认定制度,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时间投入多、服务质量好的志愿者给予奖励,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将作为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和指标;团县委、县志愿者协会每年对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尹路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