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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探索构建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2014-10-31 15:42:05   来源:富源县   
    今年,富源县出台了《县乡医疗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从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中选择中安、后所、墨红3家作为试点,县人民医院进行为期3年的托管,积极探索构建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统一行政管理。被托管的3家卫生院作为县人民医院的二级机构,院长由县人民医院院长提名,报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并兼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实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对于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卫生院法人治理结构议事规则讨论、研究,县人民医院批准后,报卫生局备案执行。
    统一人员调配。托管期间,卫生院人员由县人民医院统一调配使用,人事关系保持在原单位不变。同时,结合县级医院和卫生院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人员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
    统一考核分配。实行全成本核算绩效工资政策,由县人民医院制定被托管卫生院的绩效分配和考核方案,卫生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绩效二次分配方案,报县人民医院审核后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倾斜。调配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绩效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发放;卫生院院长绩效由卫生院按月、县人民医院按季度考核发放;多点执业人员,绩效由县人民医院、卫生院制定的相关标准考核发放。
    统一财务管理。被托管的卫生院财务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管理,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独立建账核算。县人民医院可提取卫生院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一体化管理基金,并整合利用好“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卫生院中央补助资金”和“医疗专家进社区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加强对卫生院人才和设施设备的投入,强化对卫生院的扶持。
    统一设备管理。县人民医院统筹规划被托管卫生院的设备配置,为卫生院配置或更新的医疗设备,产权属于县人民医院,折旧记入成本。卫生院原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县人民医院可以根据诊疗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
    统一药品管理。托管后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政策,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补充品种,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统一业务管理。县人民医院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统一调配人员、设备到被托管的卫生院开展诊疗服务,处理适合在卫生院诊疗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并负责急性患者治疗后从县级医院转回卫生院的康复治疗;对被托管卫生院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医院执行现行的医保、新农合报销政策,但在住院起付线设置上,下转或卫生院间相互转诊患者不再收起起付线,上转患者起付线按县级标准予以补齐。
    统一人才培养和重点科室建设。县人民医院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卫生院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科室建设计划,每年至少下派3人到被托管卫生院开展工作,并根据卫生院医疗技术能力,每年至少组织4次专家到卫生院开办专题讲座,努力建设一批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和科室带头人。被托管卫生院每年至少选派3名医务人员到县人民医院或上级医院进修,提高业务水平。
    统一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和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并从分级分工、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居民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合理就诊流程出发,统筹规划建设区域卫生信息网络,形成统一管理、具备独立的核算功能、县乡村互通互联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实现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朱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