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全面启动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2014-10-23 15:41:12 来源:富源县
日前,富源县召开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全面启动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2015年,该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人均400元,提高到450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360元、农民个人缴费60元,县级财政补贴30元。对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孤儿、重残人员参加新农合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补助。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20元,从新农合基金中直接划拨,无需个人交纳。
为切实做好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该县重点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参合对象。该县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外,其余农村居民和农业户口的中小学生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此外,该区今年对刚出生的婴儿参合作出了新的规定,在两个缴费年度之间刚出生的婴儿,由父母凭户口簿为其办理参合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参合手续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参合的,自参保之日起产生的合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明确目标要求。该县2015年新农合人口参合率确保稳定在99.5%以上,同时做到“三个必须三个严禁”,即必须以户为单位与群众签订新农合参合协议、必须为参合人员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票据、必须及时上划所筹集的新农合资金,严禁打白条或不开票,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名义收取新农合的手续费、管理费、代办费或搭车收费等,严禁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和坐支新农合资金。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明确筹资责任。明确各乡镇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筹资责任,确保在201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县相关部门将加强联合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各乡镇筹资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全想2015年度新农合资金筹集任务,保证新农合健康有序运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