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富源县召开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沙莎出席会议。
推进新农合制度,是一项惠及70多万群众的民心工程。会议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强化认识,明确新农合筹资责任主体,把新农合基金收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举措,加大宣传,确保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确保把国家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纪检部门要严格落实新农合筹资程序,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县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富源新农合工作稳健发展,真正让广大群众受益。
会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传达了国家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通知、富源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全市卫生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度会议精神。
据悉,富源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由2013年每人30元提高到60元,县级财政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仍按往年补贴标准,人均补贴30元。各级财政配套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60 元。此次会议要求,全县农民参合率必须巩固在99.5%以上,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筹资任务。(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