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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四统一”

2014-09-26 08:19:15   来源:陆良县   
  本报讯 陆良县严格落实人社部相关新政策,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该县信息系统合并正在升级中,预计今年11月份正式使用。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合并统一制度名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新农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500元5个档次,“城居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现两制度合并后,统一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档次统一后为参保人参保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新农保”、“城居保”两制度合并后,统一了基金管理、待遇发放、缴费管理、档案管理、统计工作等,也有利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使流动劳动力的参保权益得到保障,能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新农保”、“城居保”两制度合并后,信息管理系统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这统一了参保人员信息数据管理,统一业务操作流程,方便信息管理、查询、统计等业务工作,为更好地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