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城乡居民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
2014-08-04 22:52:14 来源:陆良县
陆良县自2012年7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凡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60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将享受到一次性丧葬补助费600元。
60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只要在其死亡三个月内,凭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送交所在村(居)委会协办员,并填写死亡注销登记表逐级上报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县经办机构审核后,县经办机构将信息传达农村信用社,由农村信用社将600元丧葬费发放到参保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存折上,继承人即可领取。
经统计,自2012年7月以来,60岁及以上的城乡参保居民死亡3953人,其中2012年7月至12月办理358人;2013年办理1938人;2014年1月至6月办理1657人,共发放丧葬费237.18万元,有31名死亡人员家属放弃领取丧葬费。 张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