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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重残人员和五保户参保享受政策实惠多

2014-07-28 17:39:57   来源:   

 
  本报讯  陆良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自2012年7月启动以来,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参保1522人,五保户参保239人,他们真正享受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给予的诸多实惠。
  2014年6月前,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参保享受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与正常参保人员一样享受30元的缴费补贴,共计130元计入个人账户;2014年6月后,将享受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与正常参保人员一样享受50元的缴费补贴,共计250元计入个人账户。制度实施时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重度残疾人,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将享受由省财政支付的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补助,加上计入个人账户的补贴250元,每人每月共享受省财政310元补贴。
  五保户参保,由县人民政府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与正常参保人员一样享受30元的缴费补贴,共计130元计入个人账户。
  截至2014年6月,共发放55岁—59岁二级以上重残人员生活补助237840元,代缴二级以上重残人员保费152200元,代缴五保户保费23900元。   张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