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宣威启动201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2014-07-18 14:26:14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宣威全面开展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目前,高考新生贷款指标已经全部下到学校,需要贷款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办理。在校大学生续贷工作将于7月10日开始,7月25日结束。首次贷款的学生,受理工作预计安排在8月进行,即各考生收到高考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地点均为宣威师范学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六项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宣威市内;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申请表一份,到毕业高中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盖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民政部门盖章的申请表、户口簿到宣威师范学校办理贷款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学生签字的申请表到宣威师范办理贷款手续,不再需要高校鉴定证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对完善宣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