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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4-07-09 17:20:03   来源:曲靖日报   

马龙区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意识,抓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坚持一把手抓,通过责任追究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该县把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每一届届内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全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一次,其他部门正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副职在单位干部职工会上述廉。落实作风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总结报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每年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书面报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情况。落实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制定完善相应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纪委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该县加快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解决“不愿追究”和“不敢追究”这两个“弱化追究”的问题,确保责任追究制度刚性运行,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党委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下级纪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的情况汇报,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该县把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牵引绳”,突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专门监督机关的各项职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规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办各类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贪污挪用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征地拆迁资金、村组集体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发现一个、惩戒一个、挽救一批、教育一片。柳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