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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法院六项措施护航巡回审判

2014-06-30 16:14:23   来源:曲靖日报   

    2013年,马龙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案件261件,巡回审判率50.97%。今年1—6月,全院巡回审判案件94件,占收案数的46.3%。

    为更好地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确保法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马龙区人民法院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巡回审判工作。一是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法院通报的各类庭审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分析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结合马龙实际,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全院干警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外部作用力的转化。积极与乡镇、街道、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进行沟通联系,寻求基层组织的支持;选拔任用品行好、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基层干部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情况、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优势,为做好案件的审理、调解工作加油、使劲,增添巡回审判正能量,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三是强化审判业务技能。开展“阳光司法公开示范庭”庭审评比,邀请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及时点评、总结,认真查找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规范司法礼仪,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技能。同时注重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及释法工作。四是强化庭前阅卷分析能力。法官收到案件后,在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时即对案件情况、双方当事人意见等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对于矛盾激化的纠纷案件,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使巡回审判中的不安全因素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五是强化法警值庭制度。将法警值庭制度引入到巡回审判过程,便于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巡回审判的有序进行和法官人身安全。六是强化法制宣传功能。在巡回审判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用身边案教育、引导当地群众,让群众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接触法院、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从而支持法院工作。

          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