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乡五项综合管理规定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2014-06-16 10:37:41 来源:
本报讯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规范全乡干部职工的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近日,龙海乡在机关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双向选择,并印发了请销假、公务用车、后勤、财务管理和职工文体活动开展五项管理规定。
一是请销假规定。要求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一律使用标准假条(党政办编制),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乡长审批;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需报请书记或乡长审批;带班领导请假必须协调好带班人员后方可离岗;书记、乡长请假按县委有关规定执行。假满回单位后,及时销假,不按规定及时销假的以缺勤计。请销假等考勤记录在次月的5日前进行公示。对缺勤人员按100元/人/次处罚。事假累计从公休假中扣除,超出公休假期的按缺勤处理。所处罚款直接从缺勤的次月工资中扣除,所有罚没款由财政所扣缴后存入工会专户。事假连续超过10天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全勤的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照顾。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周一至周四,乡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办完公务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内,每晚9:00由当天带班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登记,未停放在指定地点的车辆视为缺勤,考勤记录与职工考勤一并公布并与年终站办考核直接挂钩。
三是后勤管理规定。乡食堂采取竞争性承包经营的方式运转,全乡所有干部职工均可进行自我推荐参与竞争承包;食堂职工就餐实行签名挂餐制(即:用餐时不需要现付费用,签名挂餐即可),伙食费按月结算,每餐按照8元的标准准备,政府补助4元,职工个人出4元,个人部分月底集中上交食堂;乡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就在政府食堂。
四是财务管理规定。乡直各站办的财务管理自6月1日起实行报账制,5月底以前各站办将5月份以前的账务全部做清,现金余额返还到银行账户内。严格报销流程,报销单必须有正式发票和清单,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报乡长审批签字后才能报销。报账实行月清月结制度,每月25日前进行报账,28日前移交统管会计予以记账。当月票证没签的,无特殊情况的,一律不得补签补报。
五是职工文体活动规定。成立由干部职工直接推荐5人组成的工会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工会财务、账务进行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每年选择性的在“元旦”、“五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卜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