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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十有”标准规范建设乡镇基层宣传办

2014-06-05 11:36:40   来源:   

 
  本报讯(特约记者李小林)近年来,陆良县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要求,创新思路和办法,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十有”标准,大力推进乡镇基层宣传办规范化建设。
  陆良县现有县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职工126人,乡镇基层宣传委员10人、宣传办工作人员36人、社区(村)宣传员139人。为充分发挥基层宣传机构职能,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科学高效、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夯实基层宣传阵地,提高基层宣传队伍的战斗力,让基层宣传办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该县在10个乡镇启动了乡镇宣传办规范化建设。建设中,该县按照“四个一点”的方式集资,即上级争取一点、政府财政投入一点、宣传部配套一点、乡镇自筹一点。通过整合,一个乡镇宣传办规范化建设资金不少于10万元。
  在此基础上,该县严格按照“十有”规范建设宣传办。“十有”即,有规范化机构名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独立的办公地点、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专项工作经费、有年度计划总结、有工作制度、有规范的档案、有固定的宣传栏、有工作成果展示。据了解,目前,该县按“十有”标准,已建成了有3个乡镇。通过建设,建好的乡镇基层宣传办有效夯实了阵地、延伸了触角,提升了实效,基层宣传队伍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