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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人大开展执法检查

2014-05-30 10:54:05   来源:富源县   
    日前,富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赴后所、大河、老厂、十八连山等乡镇和部分煤矿企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首先召开政府办、法院、人社局、煤炭局、总工会、工信局、工商联、信访局、部分煤矿座谈会,集中听取汇报,随后与部分劳动仲裁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自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富源县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2073件,其中调解1575件,裁决498件。
      检查组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依托乡镇、街道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劳动关系最前沿的宣传力度和普及范围,使劳动关系双方都能知法、用法。二要健全调解组织,强化调解功能。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标准司法程序,将劳动争议仲裁的行政职能与办案职能剥离开来,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与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一并大力推进多渠道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协商、调解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和发挥好乡镇、街道、企业等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三要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法律实施。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调解员和仲裁员的聘任办法等都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执行中的重要因素。  常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