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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督导我县活动开展工作

2014-04-21 16:05:53   来源:   

   
  4月8号到4月9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先后到县公安局、同乐街道督导活动开展工作。
  4月8号,督导组听取了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胡家礼关于县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听取汇报后,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李清明要求,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民警对学教活动目的意义的深刻认识。要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总要求,规定的动作不能变,不能跑偏。在学教活动中, “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查“四风”,做到立行立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的、正确的、真实的给予处理。
   4月9号,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六督导组到同乐街道督导活动开展工作。督导组要求,街道要真学实学、学深学透;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要广泛宣传现有典型、充分挖掘身边典型,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要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街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