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2014-04-15 16:39:29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2014年春季学期,宣威市教育局向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部分学生以健康原因为由,假休学、实留级,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秩序。部分学校在审核时仅简单在表格上盖公章,就把问题层层上交,迎合家长需求,对相关资料收集、审核不严,对需不需要转学、需要转到哪一所学校、需要哪些资料等方面把握不准,造成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突出。一些学校信息采集不够规范,出现少部分学生存在双重学籍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宣威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主要领导和学籍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明确责任,做到宣传到位、管理到位,矛盾不往上交。并明确规定,各学校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办理休学手续。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且只能转到相应年级,不得以转学为名进行重读。在宣威市范围内各学校之间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除跨县转学可由家长直接到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外,其它休学、转学手续一律由各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原件,到教育局教育股按照有关要求统一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9月份,其余时间不再受理。
2013年8月11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的建立、审核、转接和监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办法》规定,每个中小学生拥有唯一学籍号,实行“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自2013年9月1日起,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实行全国学生“一人一号”,全国统一编码,终身使用。2014年春季学期全国联网运行。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