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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2014-04-10 11:34:49   来源:    


 
  从3月31号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为期4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
  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宏、程星鋐分组带队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听、看、查、访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检查我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动物疫病的预防工作,特别是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羊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情况。在免疫注苗上,是否落实“政府保密度,畜牧部门保质量,财政部门保经费”责任制。在动物产品检疫上,采取了哪些措施。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和基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情况等。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要求畜牧部门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杜绝病死动物乱丢乱放,尤其是投入河道,对水资源造成了极大地污染。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建立严格执法、依法防疫的长效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并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确保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