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89万元
2014-04-09 09:17:38 来源:宣威政府网
日前,宣威市财政局和教育局下达2014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89.4万元,用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其中小学7956人,初中5722人。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10元,初中每生每年190元。
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和宣威市共同承担。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开支。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的要求,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由省级直接扣除按规定支付(每生每年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