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宣威市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

2014-04-09 09:13:31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强化行政成本控制管理,厉行节约,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使用量,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工作的通知》、《宣威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宣威市支行关于印发宣威市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预算单位年使用现金量不得超过单位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的5%,个别现金使用量较大的预算单位,超过现金使用比例5%的,需报财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