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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及时发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

2014-04-03 11:06:11   来源:   

 
  本报讯  近日,陆良县财政局积极筹措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专项资金近110万元,对全县50594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缓解当前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根据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及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发放的对象为全县的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的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12元;农村低名节和五保对象第人每月10元。临时价格补贴享受的时间为2013年7月至8月共2个月。
  为确保将补贴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该县财政、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在资金的拨付、发放环节加强资金的监督与管理,按照文件要求,确保12月下旬全面完成发放工作。全部补贴资金将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由银行直接发放至城乡困难群众专用存折,确保补贴资金不被截留、拖欠,提高补贴发放的工作效率,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赵桂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