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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有为勤履职 同心协力促发展

2014-01-20 11:14:19   来源:富源县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纪实
王涛
 


    近年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和民生问题,建立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的监督体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精选议题 同向监督
   在监督议题选择上,坚持“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原则,把握县委的主张和意图,与“一府两院”工作相衔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内容选择上,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县委年度中心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有效实施、社会普遍关注和群众期盼的热难点问题进行选择。在议题确定程序上,做到规范有序,集思广益,重心下移,收集群众意见,发布议题公告和征求意见表等。先后选择煤矿安全生产、农业产业、环境保护、新型煤化工产业、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20余项重点工作作为监督事项,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动真碰硬 敢于监督
   克服怕关系搞僵影响团结、怕监督无效失面子的思想束缚,不瞻前顾后,大胆监督,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使监督有威、有为、有效。富源县城有10.3万居民,长期没有殡仪馆,市民在县城街头游丧闹丧令广大市民意见很大。对此,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富源县殡仪馆建设为何难于启动》的询问案,开展专题询问,促成拖延6年的县城殡仪馆项目启动建设。把专题询问与跟踪问效结合起来,先后组织3次跟踪督办会,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资金、土地等问题,专题询问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富源县殡仪馆已建成投入使用。
   改进方式 善于监督
   对于“一府两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现实中存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正确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关系,把目标确定在推动发展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
   针对议案建议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重客观、轻主观;重“满意”、轻结果的现象,出台了《关于对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规定》。在首次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的3件议案和10件重点建议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时,由于各承办单位存在敷衍现象,答复“空洞无物”,解释说明性语言较多,一味强调客观原因,代表们极不满意。通过测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超过60%的只有2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建议情况第一次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被否决,各承办单位负责人“面红耳赤”。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告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引起了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政府及相关部门震动很大。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近年来,县政府及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更加重视,建立健全了办理机制,把办理议案建议的“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议案建议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也越来越高。
   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过程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和办法。如对县人民法院乡镇中心法庭工作情况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审议后,提出合理配置人员,加强审判力量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恢复了富村中心法庭,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100名人民陪审员,使全县人民陪审员与一线法官配备比例达到了2:1。县政府每年安排60万元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针对人民陪审员履职中的伤亡事故,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立法保障的议案》,交由省人大代表向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该议案被大会主席团列为5号议案加以办理。富源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受到上级人大和法院的高度重视,2013年8月,全国人大内司委领导专程到富源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权”并举 合力监督
   出台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界定了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12项,上报的重大事项2项。在应当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或上报的重大事项中,明确界定了未列入批准的财政预算,而又必须由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以上和县人民政府举债5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以及其他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的项目建设资金;社会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和热难点问题;县城规划区、乡镇集镇规划区和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内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变更方案等,均属于重大事项。该规定公布实施后,“一府两院”就有关重大事项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就烤烟入户预检收购、重点项目建设、县城总体规划以及政府举债等20多项重大事项作出了决定,促进了区域内重大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使重大决策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改变,保证了决策事项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一度时期烤烟收购混乱,烟农怨声载道,围堵烟点、与收购人员发生冲突、上访等。为此,及时对烤烟收购模式作出决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促进了全县烤烟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收购秩序明显好转,实现了政府、烟草部门、烟农“三满意”的目标。
   在人事任免中牢牢把好“六关”,即:实行任前公示,把好民主监督关;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好法治意识关;任前广泛征求意见,把好群众公认关;任时票决,把好民主决定关;任时表态发言,把好综合素质关;任后评议,把好依法履职关。做到任前知情、任时知人、任后知行。通过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的形式,拓展任后监督工作,把工作监督和干部监督统一起来,将评议结果报县委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
   提升素质 有力监督
   加强学习、加强与群众联系、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和加强调查研究。每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经济、法律等知识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践行群众路线、深化“四群”教育,于2011年投资200余万元,在159个村(居)委会代表小组建成“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实施代表履职登记卡和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取得明显成效,共有1060名县、乡(镇)人大代表到所在选区接待95180余名选民,开展3180余次人大代表民情恳谈活动,帮助解决选民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2272件(次)。该活动被曲靖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代表工作创新一等奖。2013年,开展人大代表小组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六个一”活动,每季度至少组织代表接待或走访选民一次;每半年至少组织代表学习一次;每半年至少组织代表视察或调研一次;每年至少提出一件高质量的代表议案或建议;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每年向选民代表述职一次。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考核五落实。创办了《富源人大》季刊杂志,已发行22期;建成了《富源人大》网站,完善了人大新闻宣传奖励制度,编纂了《富源县人大志》,编印了《耕耘促和谐,履职为民生》人大宣传画册。近年来,共有600余篇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作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被市人大常委会表彰为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在调查研究中,努力做到求“深”、求“实”,使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富源县城建设十分落后,针对这一情况,于2011年组成调研组,历时近两个月对县城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提出20条较为具体的对策建议,得到县委全部采纳。今年9月,再次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富源城镇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深入分析县城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内容翔实的视察报告,提出打造“魅力富源”的建议,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富源县城建设“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将富源真正建成宜居山水生态园林城市,视察报告报送县委后,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县委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城镇建设工作,及时将县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成果作为县委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