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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四机制”促进招商引资的健康发展

2014-01-20 11:09:38   来源:富源县   
    2013年,富源县结合开展“产业建设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注重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督查通报、考核奖惩等四项机制,紧紧抓住我国面向西南桥头堡建设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大招商、招大商”战略,依托优势资源,以产业为纽带,以园区为平台,以项目为支撑,全面推动富源县招商引资工作快速发展,招商引资成效显著。2013年成功签约旅游开发、燃气供应以及中泥煤、煤矸石制合成气新能源等项目10个,协议投资77.43亿元。1-11月实际利用外资340万美元,到位市外国内资金76亿元,其中到位省外国内资金完成72亿元,提前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抓招商。成立了富源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产业分类,成立相应的招商工作组。按照“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原则,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乡镇、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抓招商。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在各乡镇、各部门的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分值比重,对各乡镇、各部门下达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年终进行考核奖惩。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抓招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项目、好项目要亲自联系、亲自安排、亲自落实,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同时要抓好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环境整治工作,切实为外来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建立项目奖励机制抓招商。制定《富源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对成功引进外来投资项目的直接贡献人以及相关人员分类别按实际到位外来投资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至15‰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引进国内500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富央企直接投资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特别巨大项目的,每个项目再给予30万元至300万元的特别嘉奖。(蒋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