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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财政局严审支出凭据推进厉行节约落实八项规定

2014-07-22 09:12:0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严控时间程序。县直各预算单位每月20日前,在申请下月用款计划时,将上月财务执行的会计凭证连同当月的财务收支报表报县财政局对口的业务科室审核;各乡(镇、街道)预算单位的会计凭证由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审核;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的会计凭证报县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审核。二是严把重点环节。对预算单位的支出,重点审核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各种票据、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会计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同实际情况相符合;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经办人签字和单位领导的批准等。三是严抓结果落实。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符合规定要求的,财政部门在凭证上加盖核销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坚决退回,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送又无正当理由的部门和单位,财政将缓(停)拨单位用款。201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单位公务接待、公车运行、会议、培训支出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0.6%2.4%6.0%2.1%,因公出国(境)、庆典、论坛等实现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