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加强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规范国有金融资产转让行为,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在扎实做好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风险分析,切实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做好绩效薪酬管理工作,规范地方金融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积极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
二是认真研究和落实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切实抓好现行中央和省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扶持政策的落实;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推进各项改革,逐步推进农村信用社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其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成为健康发展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三是积极研究鼓励地方金融企业支持“三农”的奖励政策,通过呆账核销、财政贴息和绩效评价等管理方式,合理引导信贷投向,不断加强金融服务,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