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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召开规范县城城区殡葬活动听证会

2013-12-10 15:24:36   来源:富源县   

   11月28日,富源县召开《富源县人民政府规范县城城区殡葬活动的通告》听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踊跃发言,围绕规范丧葬行为、禁止在县城主要干道或公共场所办理丧事活动和规范丧葬用品的生产经营等议题发表了看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宏波主持会议。

    由于殡葬观念改变的长期性、复杂性及殡葬管理长效机制的缺失,近年来县城城区不规范治丧行为大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在主要街道、居民小区等室外乱搭灵棚、乱放高音喇叭、几百人的送葬队伍抬棺过市、沿街抛洒冥钱冥纸、“三无车辆”公开从事殡仪活动等,安全隐患很大。

    今年以来,富源县以规范城区殡葬活动为重点,引导城区居民破除封建迷信的丧葬习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治丧的新风尚。累计投资600余万元的殡葬活动服务中心已竣工,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筹备工作,预计明年初可正式投入使用。

    《富源县人民政府规范县城城区殡葬活动的通告》要求在办理丧事过程中,要求严格做到“六个严禁”,提倡做到“六个不”,即:严禁在城区公共场所、街道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举行度亡活动;严禁办理丧事期间违反规定在城区燃放鞭炮、高声鼓号奏乐;严禁公务车辆参与送葬;严禁送葬队伍经城区时在途中绕道环行;严禁送葬队伍在城区街道长时间停留;严禁送葬队伍在城区各道路随意燃放鞭炮、高声鼓号奏乐及抛撒纸钱。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不滥送花圈;提倡花圈用货车集中运输,不抬花圈或用三轮车运花圈;提倡送葬人员集中坐车,不组织队伍游街送葬;提倡使用鞭炮燃放桶,在桶内燃放,不沿途随意燃放鞭炮、鼓号奏乐;提倡树葬、花葬、草葬,不乱埋乱葬;提倡城区居民举办治丧活动在县殡仪服务中心举行,不在公共场所或街道搞办丧仪式等活动。

    有代表建议,必须建立长期有效地管理机制,明确监管部门。代表认为殡葬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想在短时间内改变人们固有的思想观念,面临的困难和压力是十分巨大的,一定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下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不能半途而废。

    段宏波表示,大家围绕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殡葬活动的通告,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畅所欲言,见仁见智,准确反映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作用。会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认真整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城区殡葬活动的通告,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城区殡葬活动管理,提高殡葬活动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为维护城区公共秩序,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文/图 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