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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890名被辞退民代教师有了养老保险

2013-12-09 11:13:56   来源:宣威政府网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宣威市认真落实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人社、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抽调业务骨干扎实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具有宣威市户籍,经宣威市教育部门认定曾任过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的人员(除现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企业职工或按国家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外,简称“被辞退民代教师”),可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辞退民代教师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云南省201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2元)的100%、60%、40%三个档次确定,由本人选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现行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达到或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据初步统计,截至12月3日,宣威市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已参保缴费890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158万余元;其中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有406人,已发放养老金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