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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三创新”扎实开展社会评价工作

2013-12-02 10:22:40   来源:宣威政府网   
        宣威市在认真总结历年来社会评价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2103年,“三创新”扎实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创新评价方式。把评价分为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两部分,在对市直部门的百分制考核中,各占20分。社会评价代表由乡(镇、街道)基层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市级党代表20人、市级人大代表、市级政协委员代表组成,各类代表不重复,不交叉。领导评价代表由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副调研员和保留正副县级待遇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副县级领导干部、调研员,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副调研员和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组成。
        二是创新评价程序。由被评的74家市直单位上报年度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由社会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后在宣威市电子政务网上公布,并通过公开信和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参评代表在测评会议前阅读各单位的社会评价工作综合报告,并在测评会上进行分组讨论,以便各位参评代表更好地了解被评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准确地作出评价。计票过程,由参评代表推荐5人担任监票员,让计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
        三是创新结果运用。由上年度社会评价测评结果末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年度的测评会上作整改报告,落实强化了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回应了部分代表提出的测评成绩居后的单位是否整改如何整改效果怎样的关切。在市电子政务网上及时通报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处于末三位的限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把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单位工作成效和评选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的主要依据,作为组织部门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宣威市2013年度社会评价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干群参与、大会测评的方式,实际发放测评表251分,其中,社会评价发放评价表226份,收回226份;领导评价发放评价表25份,收回25份。被评单位综合满意率90%以上的单位有个72个,占被评单位的97.30%,同比增加6.52个百分点;90%以下的2个,占被评单位的2.70%,同比减少5.52个百分点,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所提升。社会评价结果为市直单位抓好整改指明方向,为全市综合考核评定提供依据。社会评价工作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破解民生问题的“指挥棒”、 转变机关作风的“杀手锏”、促进科学发展的“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