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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轮换 提升服务 富源出台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新规

2013-11-05 15:15:46   来源:富源县   
   富源县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出台《富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暂行办法》,对窗口人员实行轮换,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富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轮换暂行办法》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驻部门应按照德、能、勤、绩、廉、貌的要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代表部门干部队伍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素质的骨干选派到中心;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以2年为1个周期,实行轮换,部门领导每月到窗口检查不得少于2次,及时了解窗口情况,督促窗口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廉洁自律,规范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不能胜任窗口服务,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实行召回制度;对严重违反纪律,业务出现重大失误,服务态度差,多次被投诉并查证属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实行退回制度;对被召回、退回人员,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被召回的1年内不得提拔任用,被退回的2年内不得提拔任用。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