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出台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2013-11-04 09:51:28 来源:宣威政府网
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力源源不断地涌向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宣威市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在不断增多,且有着扩大化和低龄化的趋势。目前,宣威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留守儿童68960人。其中:小学45496人,占在校学生的31.93%;初中23464人,占在校学生的30.55%。他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着教育、生活、心理、安全等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刻不容缓。
近日,宣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宣办发〔2013〕64号),明确提出宣威市留守儿童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及将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并分解说明了11个涉及单位的目标、任务和责任。
《意见》提出,宣威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关爱体系为目的,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意见》强调,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加强领导,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适度扩大留守儿童寄宿规模,保障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净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建立警务联勤机制;三是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机制,积极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工作,形成系统化、网络化的管理模式;四是鼓励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推行完善有效地社会关爱机制;五是逐步推进留守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做好留守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六是加强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能力。
该文件的出台,是宣威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预示着宣威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即将形成政府主管、社会重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