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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作风建设树典型 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发展

2013-10-23 17:16:20   来源:   
  陆良县以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积极树立先进典型、提升服务水平、整治歪风邪气,全县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陆良县以“通报一批准典型案例、纠正一些违规行为、调整一些无为干部、查处一批违纪案件、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等“五个一”办法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坚持以先进典型引导干部作风大转变。通过“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先进事迹巡讲报告会,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在各自工作岗位建功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了“人人都是陆良形象、事事关乎陆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陆良县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 90余个县直单位、近50家规模企业、11个乡镇机关干部分赴结对挂钩村,走访问计帮困;36个县级领导分解135个重点建设项目,并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并从全县11家县直部门选派了13名思想解放、德才兼备的党政干部,根据企业的需求“进厂驻企”,帮助企业做好生产协调工作,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陆良县把治庸问责贯穿于全县经济发展的全过程,抓住不落实的事,处理不落实的人。出台了《陆良县党政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干部队伍中的“庸、懒、散、软”问题有了明显好转,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大幅提升,发展的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陆良县成立督查组,在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巡查。全县出台了《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转变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察管理、公务接待、改进新闻报道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下发了《陆良县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陆良县公务用车六项规定》,统一了公务用车标识,依法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