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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实施六类标准救助6岁以下残疾儿童

2013-10-17 14:58:39   来源:富源县   
  为实施好“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富源县将其纳入民心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该县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的领导,以县人社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县残联等为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工作。    通过筛查,该县把6岁以下符合救助条件的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分别采取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财政补助的措施按照六类标准实施救助。一是属于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免费为每名受助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人均按12000元标准给予手术费补助,按14000元标准资助术后一学年(10个月)的康复训练费。由省财政救助的每人按6550元标准补助。二是属于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为每名儿童提供助听器购置费用4800元(2台全数字助听器)、验配和一年内调试服务费用1200元。提供一学年(10个月)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省财政救助的每人按8250元标准补助。三是属于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每年资助13200元,省财政救助的每人补助8250元。四是属于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每年人均提供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省财政救助的每人按8250元标准补助。五是属于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每年提供人均12000元康复训练补贴,省财政救助的每人按8250元标准补助。六是属于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的儿童,中央财政救助的每例假肢、矫形器补助5000元,辅助器具每人补贴1500元。省财政救助的每人按250元标准补助。
    该县由县残联组织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工程,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转介至相应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早期康复,促进功能改善,减轻残疾程度。2013年计划选送3名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入市康复训练,筛查落实5名贫困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到市康复中心进行综合性康复训练,为40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