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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旧县镇和谐征地近2000亩

2013-09-16 10:35:39   来源:   
    怎样才能让征地拆迁更和谐,既保障建设用地,又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利益,更让农户满意?马龙区旧县镇通过将征地全过程“阳光操作”,充分保障征拆迁户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三年和谐征地1999.6亩,累计兑现征地费4402.54万元,连续三年无越级上访。

征地过程中,该镇抽调镇、村、组人员中政治强、懂政策、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组建拆迁指挥部,全力以赴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强化参与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廉政教育,提前打一剂预防贪污、挪用、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的“预防针”,尤其对征地补偿费这根高压红线不碰不摸、不贪不沾,做到征地拆迁政策清、干部心里明。着重做好进村入户的宣传讲解,讲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县情实际,土地征用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征用费的10%补给集体、90%补给农户,有效化解一些群众因不知法、不懂法、不明法带来的盲目猜疑和无端指责。

具体工作中,该镇积极改进方法、规范操作程序,对征地补偿费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完备手续”的方式,认真做好每一拟建项目前期的土地调查及获准批复的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公告,让农户明白征用土地的用途、位置、地类、面积和补偿安置措施等。其中所有补偿协议必须由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建设方共同确认实测情况,并将补偿户的勘测土地、房屋面积及林木株数、林地面积、补偿金额等统一张榜公示、上墙公开,张榜公告5天,群众无异议后经补偿对象签字盖章一律采用发放银行存单方式实施补偿。县国土资源部门适时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接受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查询和监督,“擦亮”群众的眼睛。在2010年底启动的长-昆铁路客运专线征地中,该镇白塔村委会白塔村一农户所使用的180平方米住房、140平方米生产用房及其他生活设施用地共800余平方米需全部拆迁。虽经工作组三番五次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其仍拒绝搬迁。考虑到该户实际情况,该镇积极协调村组,为其在村内落实宅基地1宗144平方米,免费为其提供建房所需的砂、石折合人民币6000余元,该户最终满意地签署了补偿协议。

据统计,3年来,该镇共征用集体土地1849.6亩,征收国有土地150亩,拆除大小房屋37间12000余平方米,累计兑付征地补偿费4402万元,保障了长-昆铁路客运专线、云南嘉华食品有限公司、双友牧业有限公司高档肉牛养殖、500千伏龙海变电站、古驿道商旅文化小镇等5个重点项目1999.6亩建设用地需要。在集镇新区统一规划宅基地1块83.5亩,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门用于拆迁户的集中建房。由于安置程序公开、补偿到位、阳光操作、和谐征地,18名拆迁户无一人越级上访。

李国军 李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