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宣威市公安局“四项措施”打造俭约型警队

2013-09-12 10:09:37   来源:宣威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俭约云南”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宣威市公安局积极响应,认真谋划,采取四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勤俭节约,努力打造俭约型警队。
       严格车辆使用管理。一是集中管理使用。市公安局将局机关所有车辆的备用钥匙集中到警务保障室统一保管,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停在封停区域,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对公务用车油修费实行定额包干,严格单车核算,严查费用超支,定期通报公务用车运行开支情况。
       规范公务接待。一是严控接待范围。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二是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分级分类标准和公务接待费相关管理办法,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不得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公开接待情况。坚持“谁接待,谁签字”,接待对象阳光化,接待审批时必须注明接待事由、对象和承担接待任务的领导,杜绝超标准、超范围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加强日常管理。一是抓好用水用电的管理,实行节约资源负责制,将节水、节电等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到个人,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等空耗现象的发生;二是严格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完善基础台账,每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为使用民警,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丢失的由民警负责,并追究责任,对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严格执行“统一采购、按需领用”制度;三是将勤俭节约意识纳入精细化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察,对违反部门及其人员通报批评,培养民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切实降低经费开支,使勤俭节约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工作效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节省资金的要求积极建设、应用信息化系统,降低运行成本,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按照“一盘棋一体化”工作模式,发挥联动体系优势,不断完善勤务模式,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以最小的警务成本实现最好的管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