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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安居工程让贫困农户安居

2013-09-09 16:30:42   来源:富源县   
    在推进扶贫安居工程过程中,富源县把实施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造福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居工程措施,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突出成效,确保贫困农户能住上舒适的房屋,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

    该县认真核实,建档立卡。县、镇、村干部经常深入村组进行调查、走访,吃透村情,认真分析,统筹安排,本着深度贫困优先的原则,在10个乡镇92个自然村,认真核实解决夏不遮雨、冬不御寒的危房,逐户登记,注重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该县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实行承诺制、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查、核实,确定实施对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户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安居户为项目建设主体,实行层层负责建设户与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项目承诺书,承诺建设竣工时间、建设面积、质量标准等重要内容。对批准实施的项目户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质量监督机制,管好建筑材料的入口,确保合格的材料用到安居工程上,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项目跟踪管理,检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实行入户项目验收制,建立档案盒绩效评价制。以户为单位建立安居工程档案,全年计划完成后,对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严格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实现财政报账制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

    该县成立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宣传扶贫安居政策,发动群众筹资、投工投劳,以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积极开展危房改造,自觉自愿参与安居工程建设。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计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资金“渠道不变、用途不乱、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上级专项扶贫的安居工程、重点村、革命老区建设等资金整合的同时,把扶贫贴息贷款、小额信贷、企业帮扶等资金集中起来,整合部门参与,扎实推进扶贫安居工程建设。   (胡刚飞)